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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长鸣

拖拉机上高速车厢内坐了8人

日期: 2016-04-14

中国拖拉机网

   “突突突!”一辆蓝色的车子步履蹒跚地驶来,模样怪异,噪音巨响。民警小赵纳闷了片刻之后,立即意识到这是一辆拖拉机,属于禁止上高速的机动车。更要命的是,这辆车还严重超载。
  2013年12月,嘉兴高速交警姚庄卡点大队的执勤民警小赵在浙沪北主线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从上海往浙江方向驶来一辆“长相怪异”的机动车,仔细一看,原来是一辆大型农用拖拉机。经细查,驾驶室里坐了3个人,在篷布遮住的后车厢内还或坐或躺着8人。小赵赶紧通知驳客车到现场,协助转运超员的人员,同时按规定对驾驶人老赵进行了处罚。
  据了解,拖拉机上的人员都是在上海从事挖树工作的桐乡籍工人,前天他们乘坐拖拉机返回桐乡。驾驶人老赵说,他也知道拖拉机不能上高速公路,“但是,高速公路路况好,回桐乡更方便一些,我以为碰到交警的机会应该比较小,就侥幸地从上海练塘收费站上了申嘉湖高速公路,想不到才行驶了7公里,就被你们嘉兴的高速交警查获了。”老赵挺后悔,表示下次再也不会这么做了。
  根据《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电动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全挂牵引车以及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辆,不得进入高速公路。“这些禁止上高速公路的机动车大摇大摆地行驶在高速公路上,给交通安全带来巨大隐患,我们将严惩不贷!”高速交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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